县级 | 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日常用语
城镇奖励,独生子女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市民,可享受由政府按月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一)具有本市户籍;(二)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三)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四)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其他规定:(一)2016 年 1 月 1 日后依法收养子女的,不影响其奖励金发放。(二)奖励金不影响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父母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同时也不影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三)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的,不予发放奖励金。(四)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的出生日期以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提出网上预约申请,按材料清单要求上传资料。2.受理:户籍所在地工作站受理资料。3.初审:户籍所在地工作站进行资格初审。4.审核: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 5.区级备案。6.奖励金发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工作站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户籍所在地工作站受理资料。 3.初审:户籍所在地工作站进行资格初审。4.审核: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 5.区级备案。6.奖励金发放。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婚姻变动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4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5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6
    本人免冠证件照1张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7
    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8
    代发金融机构存折或借记卡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9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共乐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共乐社区铁仔路62号奋成雅苑一楼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7793670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周六:上午9:00-12: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 凤凰智谷公交站:B630、N393下车沿铁仔路西北方向约500米

查看所有窗口信息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