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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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日常用语
身份核实,自主创业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自主创业身份核实的对象为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以下人员: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含休学)学生;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包括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
3.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4.退役军人;
5.我市办理失业登记的登记失业人员;
6.我市就业困难人员;
7.广东省内脱贫人口;
8.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台居民。
符合上述身份的人员,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完成企业参保登记并在其初创企业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除外),可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提出创业人员身份核实申请;二、受理: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提交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受理。三、审核: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通过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1

收件

进入受理环节

根据审核事项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
2

受理

受理通过进入审查环节

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受理人复核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

审查通过完成自主创业身份核实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出具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4

决定

完成自主创业身份核实

完成自主创业身份核实。
5

送达

申请人可自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结果。

申请人可自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
    在校学生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三楼新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业务咨询:0755-23498693,窗口受理: 0755-23496505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 福城万达广场公交总站:B864路;B932路;M349路;M436路 上川路口①,323、M395、M413、M435、M526 鸿景园,M235、M376、M553 地铁路线:地铁5号线灵芝站再转公交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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