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青年见习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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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青年见习单位申报
日常用语
见习单位申报,见习
预计办理总用时
7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注册登记两年以上、职工人数15人以上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注册登记两年以上、年纳税额20万元以上、职工人数30人以上的各类企业;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当期接收见习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5%。各类企业当期接收见习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3、见习岗位需为非临时性、具有一定知识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通用性的职业工种。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提出申请。
(二)受理。
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提交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受理。
(三)审核。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通过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办结。 核实通过的,将申请单位纳入见习单位库。

1

收件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单位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退回。
2

受理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0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

审查

审核通过后申请位单将纳入青年见习单位库

审查人员对申请单位的工作环境、见习岗位、见习工作计划等进行实地核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核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出具《青年见习单位申报核查不通过告知书》。
4

决定

申请人可自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自由匹配见习人员或由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见习人员面试。

审核通过后申请位单将纳入青年见习位单库
5

送达

申请人可自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查询该事项办理完结果。

申请人可自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查询该事项办理完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福海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业务咨询:0755-85900244;窗口受理: 0755-27380822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8:00; 周六:上午9:00-12: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搭乘公交:B711路、M236路、M237路、M252路、M515路、M536路,和平市场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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