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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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 | 证照 | 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模板.zip | 深圳市低保边缘救助证.zip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 总时限 | 7自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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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初审结果在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务公开栏、 社区公开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日。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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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1)本市户籍居民;(2)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该标准1.5倍的居民。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开通或登录账户,查找事项并在线预申报。
2、受理(1个工作日,该环节时限不纳入承诺时限内)
申请人向收件单位提交预审通过的材料,收件单位核对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3、审核(材料审核:3个工作日。)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5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公示7个工作日,该环节时间不纳入承诺时限内。
5、办结(5个工作日)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对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终审完成后,转入送达流程。
6、送达
由区民政局发文,通过街道办进行公布,并通知申请人。资助金当月申请次月发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备齐资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大厅提交材料,现场申请。
2、受理(当场)
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3、审核(材料审核:3个工作日。)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5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公示7个工作日,该环节时间不纳入承诺时限内.
5、办结(5个工作日)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对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终审完成后,送达出件窗口。
6、送达
由区民政局发文,通过街道办进行公布,并通知申请人。救助金当月申请次月发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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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楼训练馆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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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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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20: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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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搭乘地铁:搭乘地铁1号线罗宝线到宝体站(A出口)出站直走罗田路至与宝安大道交汇处,位于区公安分局办证厅对面。 2.搭乘公交:搭乘338路;794路;M358路;M385路;M400路;高峰专线105路;高峰专线72路;机场10线在宝安体育东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