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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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 证照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模板.zip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样例.zip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实地核查 | 总时限 | 1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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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需进行实地核查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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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以下项目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体政字〔2013〕40号,2013年5月1日起施行)、《体育总局关于修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体政字〔2014〕37号)(2006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申请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游泳项目:a)游泳池、救生设施、救生器材等设施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1-2013);b)有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1-2013)数量要求的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c)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游泳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2)潜水项目:a)潜水用池、设施等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10-2005);b)具有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10-2005)数量要求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潜水);c)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潜水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3)攀岩项目:a)攀岩壁、设施等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4-2005);b)有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4-2005)数量要求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攀岩);c)有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攀岩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4)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项目:a)滑雪道、设施设备等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6-2013);b)至少配备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滑雪);c)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滑雪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
办理流程
1
收件
收或者不收
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2
受理
受理
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
审查
做出审核结论。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进行材料审核并实地核查现场后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
决定
审批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
制证
接收
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件窗口。
6
送达
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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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足够数量的有效期内体育专业人员、救生人员资格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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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委托授权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5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不同项目所要求的制度有所区别,样例仅以游泳场所为例,其他项目须根据要求提供相关全套制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6符合项目要求的场所、器材、设施的合格证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7场地使用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8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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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卫生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10场所经营平面图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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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1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13体育场所场所检测报告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窗口办理
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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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6975095(综合业务、“一窗通”业务)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45(午间服务时间12:00-14:00。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
位置指引:
公交: 乘坐B964到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站。乘坐58路;58路大站快车;72路;80路;229路;322路;337路;k204路;m347路;m463路;m493路;n24等线路到滨海科苑立交站或深圳湾体育中心站。地铁:2号线、11号线后海站H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