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举办国内营业性演出审批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举办国内营业性演出审批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备案)决定》(附带演员名单及节目单等) 批文 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jpg 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申请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 2、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 (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

1

收件

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2

受理

受理。

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3

审查

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进行材料审核。
4

决定

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 《营业性演出活动批复》,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
5

制证

移交

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件窗口。
6

送达

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副本、《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4
    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6
    舞台、看台依法验收文件或安全搭建承诺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7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8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9
    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10
    申请行政审批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11
    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对应的视听资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2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13
    申请表、演员同意函等材料(填写模板)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窗口办理

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

  • 中心电话:

    0755-86975095(综合业务、“一窗通”业务)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45(午间服务时间12:00-14:00。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 位置指引:

    公交: 乘坐B964到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站。乘坐58路;58路大站快车;72路;80路;229路;322路;337路;k204路;m347路;m463路;m493路;n24等线路到滨海科苑立交站或深圳湾体育中心站。地铁:2号线、11号线后海站H出口。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