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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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在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2)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免费就读条件的学生。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305)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学生家长通过申报系统打印《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表》,民办学校收集家长签名的《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表》存查,并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申请人申报信息进行初审。
1.受理
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2.审核
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各部门电子数据比对接口核验在校学生家长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的申报信息,如: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社保、计生信息等。
3.审批 区教育局于14个工作日内对已提出审查意见的申请事项,提出审批意见。
4.办结 审批科室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马上办结。
5.送达 各民办学校反馈学位补贴合格名单。

1

受理

不在白名单内不予受理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是否在白名单内
2

审查

新生信息通过深圳市织网工程进行电子比对,学校要第一时间通知家长上网查询比对结果。

受理后,将通过各部门电子数据比对接口核验在校学生家长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的申报信息,如: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社保、计生信息等。
3

决定

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

结合各项材料审核情况给出结果。
4

送达

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

网站查询、学校公示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学生及家长居民身份证、通行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2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学生港澳居民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4
    学生台湾居民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5
    社保卡、社保缴费清单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6
    亲子关系公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

  • 中心电话:

    0755-86975095(综合业务、“一窗通”业务)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45(午间服务时间12:00-14:00。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 位置指引:

    公交: 乘坐B964到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站。乘坐58路;58路大站快车;72路;80路;229路;322路;337路;k204路;m347路;m463路;m493路;n24等线路到滨海科苑立交站或深圳湾体育中心站。地铁:2号线、11号线后海站H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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