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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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日常用语
教师资格认定,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教师资格证 证照 教师资格证模板.zip 教师资格证样例.zip 已关联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 总时限 30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出审核结果。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2.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3.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安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2.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3.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安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安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1.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不走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

  • 中心电话:

    0755-86975095(综合业务、“一窗通”业务)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45(午间服务时间12:00-14:00。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 位置指引:

    公交: 乘坐B964到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站。乘坐58路;58路大站快车;72路;80路;229路;322路;337路;k204路;m347路;m463路;m493路;n24等线路到滨海科苑立交站或深圳湾体育中心站。地铁:2号线、11号线后海站H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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