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与单一业主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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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深圳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日常用语
深圳市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回执范本 其他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回执范本.docx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回执范本.docx 无电子证照
2 不予通过决定书范本 其他 不予通过决定书范本.doc 不予通过决定书范本.doc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依法取得物业服务项目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企业;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切换到深圳市,在区级部门中选择区住建局,找到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事项并进行申报,按要求上传申请资料;
2.受理:
(1)网上预审。办理人员对网上申报信息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符合申请条件的,预审通过;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退回,并直接在网上回复告知原因;
(2)正式受理。申请人预审通过后,办理人员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审批条件的进入审批环节;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后再提交;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通过;
4.审批。审批人员在1个工作日(含审查和决定)内对材料进行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5.办结。审批通过后,受理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通过的,出具《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回执》或《物业服务合同变更备案回执》;不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6.送达。申请人在规定时限期满(或接到办结通知)后,凭身份证和受理流水号到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 本事项的办理流程见图1.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办理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已实现网上申办。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要到窗口进行申请的,可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办理窗口进行办理,窗口服务单位提供了网上申办设备,并配置了引导人员进行服务,按照网上办理流程办理。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

  • 中心电话:

    0755-86975095(综合业务、“一窗通”业务)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45(午间服务时间12:00-14:00。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 位置指引:

    公交: 乘坐B964到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站。乘坐58路;58路大站快车;72路;80路;229路;322路;337路;k204路;m347路;m463路;m493路;n24等线路到滨海科苑立交站或深圳湾体育中心站。地铁:2号线、11号线后海站H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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