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小区的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向业主代收。 |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相应事项,按照办理要求和材料清单,准备资料,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材料。
二、受理 窗口人员对电子材料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则材料流转到业务部门进行受理;预审不通过,则以短信的方式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自接收材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承诺时限)
三、审核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核,审查通过则进入业务审批环节;审核不通过则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审查不通过原因。审核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2个工作日)
四、审批 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审批意见。(2个工作日)
五、办结 审批通过后,业务部门当天办结业务。(1个工作日)
六、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获取办理结果。(1 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按照办理要求,带齐申请材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取号办理。
二、受理 窗口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核验,申请材料符合办理要求,当场予以收件,并出具《办理回执单》;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
三、审核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核,审查通过则进入业务审批环节;审核不通过则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审查不通过原因。退件。审核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2个工作日)
四、审批 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审批意见。(2个工作日)
五、办结 审批通过后,业务部门当天办结业务。(1个工作日)
六、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获取办理结果。(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收件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注册开通或登录账户,查找事项并在线预申报。
受理
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审查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决定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且办理好划拨手续,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常兴路162号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2楼B09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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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常兴路162号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2楼B09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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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2649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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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午间服务时间12:00-14:00。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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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 乘坐B964;223路,226路;M176路;M82路;M41路到协和深圳医院站或桃园南新路口站。地铁:1号线桃园站B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