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 证照 |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jpg |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驳回申请;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告知原因并驳回申请,并在退回原因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告知原因并驳回申请。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能当场受理的,直接进入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申请材料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要求。
4
决定
1.申请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准予《关于XXX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代理记账行政许可证》。 2.申请不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关于XXX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代理记账行政许可证》
邮寄送达
6
送达
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关于XXX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代理记账行政许可证》
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表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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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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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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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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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