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日常用语
内地居民,离婚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 证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模板.zip 离婚证.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
(七)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收件

申请人符合条件的进入受理步骤。

当事人亲自到户口辖区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受理

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转入审查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

决定

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

登记员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5

制证

打印离婚证。

窗口领取。
6

送达

当场将离婚证分别颁发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窗口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0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服务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农园路30号香蜜公园西门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室

  • 中心电话:

    0755-82520520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9:00--11:30,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2:00--5:30。“元旦”、“五一”、“十一”假期当日正常受理业务,其他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一、地铁: ①7号线农林站C出口; ②1号线、9号线车公庙站B出口。 二、公交: ①农园路公交站:M398路(原245路); ②市委党校公交站:44路 、B689路、K318路、K384路、高快巴士16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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