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日常用语
内地居民,结婚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证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模板.zip 结婚证图片.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八)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和书面材料。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收件

申请人符合条件的进入受理步骤。

当事人亲自到户口辖区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受理

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转入审查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

决定

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

登记员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5

制证

打印结婚证。

窗口领取。
6

送达

当场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窗口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居民身份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离婚人士提供的离婚证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5
    丧偶人士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6
    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服务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农园路30号香蜜公园西门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室

  • 中心电话:

    0755-82520520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9:00--11:30,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2:00--5:30。“元旦”、“五一”、“十一”假期当日正常受理业务,其他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一、地铁: ①7号线农林站C出口; ②1号线、9号线车公庙站B出口。 二、公交: ①农园路公交站:M398路(原245路); ②市委党校公交站:44路 、B689路、K318路、K384路、高快巴士16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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