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
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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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
日常用语
建设,殡仪服务站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关于同意设立殡仪服务站的批复 批文 批复.doc 批复.doc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1.符合当地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符合当地殡葬改革需要。3.经当地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规划等部门审查同意。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一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有市(区)政府已批准并公布的设置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规划;(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服务场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用设备;(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7)有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8)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1一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有市(区)政府已批准并公布的设置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规划;(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服务场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用设备;(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7)有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8)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有市(区)政府已批准并公布的设置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规划;(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服务场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用设备;(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7)有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8)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的,出具《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发放不予许可的批复。

窗口领取、快递送达
6

送达

准予的,出具《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发放不予许可的批复。

窗口领取、快递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楼(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2978001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位置指引:地铁:10号线/坂田线;11号线/机场线;14号线/东部快线;2号线(8号线)地铁16口;公交站:岗厦地铁站1(公交站)101路 113路 204路 223路 303路 320路326路326路大站快车 M103路 M106路 M133路M190路M447区间M447路 M448路高峰专线119路高峰专线221号 高快巴士40路;岗厦北地铁站2(公交站)101路 223路326路 M102路 高峰专线221号;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公交站)13路;第一职业技术学校1(公交站)13路M448路;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公交站)M448路;人才大厦(公交站)107路 236路 M192路M213路M476路M555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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