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
增值税预缴申报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增值税预缴申报
日常用语
法定办结时限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征收种类
税收
业务系统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1 线下申请(全省适用)
纳税人跨地级市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条件报送资料: (1)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2)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3)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1.2 线上申报(全省适用)
2.1 线下受理(全省适用)
1.接收审核资料。到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资料后,对纳税人提交资料等内容的进行审核: (1)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相关税种纳税申报表内容填写符合规定的,受理纳税人申报并在金三系统中录入申报信息。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内容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齐补正资料的内容。 (3)纳税人提交资料不符合条件,或纳税人不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2.税款征收 办税服务厅录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信息后,进入开票程序征收税款,税款征收详见“缴款开票”流程。
3 归档(全省适用)
按照征管资料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办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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