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特殊程序
类型 | 实地核查,书面核查,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 总时限 | 15工作日 |
---|---|---|---|
总时限说明 | 无 | ||
特殊程序说明 | 特殊程序时限为15个工作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时限不包括在承诺时限内。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三)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 (四)具备与学徒培养目标相对应的企业导师、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线上受理,审核申请人信息,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系统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或告知不予办理原因;(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3.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实施新型学徒制的基本条件,学徒培养计划的完备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审。复核、审核。(10个工作日)
4.公示。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在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养限额内确定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和学徒人数,并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相关说明:
1.特殊程序:该特殊程序时限为15个工作日,实地核查时限不包括在承诺时限内。
窗口办理流程:
1.协助申请。申请人员到达行政服务大厅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在自助服务区内完成网上申报。
2.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受理人员线上受理,审核申请人信息,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系统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或告知不予办理原因;(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4.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实施新型学徒制的基本条件,学徒培养计划的完备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审,复核、审核。(10个工作日)
5.公布。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在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养限额内确定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和学徒人数,并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6.办结。材料归档办结。
相关说明:1.特殊程序:该特殊程序时限为15个工作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时限不包括在承诺时限内。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窗口办理
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罗湖区黄贝街道经二路48号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5666499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直达“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站的公交车有5个班次,10路、27路、b621路、85路、111路,“罗湖体育馆站①”(罗沙路南侧,距离大厅约500米)有较多路线,包括27路、69路、103路、111路、113路、220路、387路、b621路、m133路、m182路、m191路、m290路、m437路、m468大站快车、m468路、m520路、m526路、n14路、高峰专线183路、高峰专线5路、高快巴士12路、高快巴士200号22个班次。“罗湖体育馆②”(罗沙路北侧,距离大厅约400米)则有85路、m364路、m555路、n21路、n29路、n30路、202路、205路、214路、308路、e11路、e26路、m207路、m348路、高峰专线58路、高快巴士13号、高快巴士26号17个班次。 附近地铁站有新秀地铁站1.1公里、怡景地铁站1.3公里、黄贝岭地铁站1.8公里、莲塘口岸地铁站8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