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调动通知、招用员工通知 | 其他 | b580ed20-2583-4253-90de-687bd00205df.jpg | 调动通知.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书面核查 | 总时限 | 15工作日 |
---|---|---|---|
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书面核查15个工作日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申办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按照前款第1至5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办理;按照第6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市政府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其配偶、获得特殊奖项或表彰人员、投资纳税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驻深单位人员、随军家属等引进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实名注册账号并登录人才引进系统;呈报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账号并完成人才引进单位立户。
2. 个人申办: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信息,测评通过后提交给业务权属部门,打印材料清单、呈报表(本人签名);
呈报单位申办: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信息,测评通过后提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审核无误后提交业务权属部门,并打印材料清单、呈报表(盖章)交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
3.个人申办:申请人备齐申报材料后上传系统,提交给业务权属部门;
呈报单位申办:申请人备齐申报材料后上传系统,呈报单位审核材料无误后提交业务权属部门。
4. 当场受理。根据系统提示:(1)按照网上秒批方式办理的,人才引进系统在申报材料提交后会进行自动比对,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受理通过。(2)不符合网上秒批条件但无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在系统上受理.(3)不符合网上秒批条件且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申请人(个人申办的)或呈报单位经办人(呈报单位申办的)备齐申报材料到窗口提交业务权属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受理窗口),人力资源部门窗口人员按要求在系统受理,其中,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
5. 审核。秒批办理的,系统自动即时审核;非秒批办理的,人力资源部门自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
6.审批。秒批办理的,系统自动即时审批;非秒批办理的,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
7.决定(办结)。秒批或者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审批不通过的,向申请人告知不通过理由;
8.文件送达。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如申请人或呈报单位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也可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取审批文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呈报单位(指用人单位)经办人到窗口咨询。
2.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实名注册账号并登录人才引进系统;告知呈报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账号并完成人才引进单位立户。
3. 个人申办: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信息,测评通过后提交给业务权属部门,打印材料清单、呈报表(本人签名);
呈报单位申办: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信息,测评通过后提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审核无误后提交业务权属部门,并打印材料清单、呈报表(盖章)交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
4.个人申办:申请人备齐申报材料后上传系统,提交给业务权属部门;
呈报单位申办:申请人备齐申报材料后上传系统,呈报单位审核材料无误后提交业务权属部门。
5. 当场受理。根据系统提示:(1)按照网上秒批方式办理的,人才引进系统在申报材料提交后会进行自动比对,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受理通过。(2)不符合网上秒批条件但无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在系统上受理.(3)不符合网上秒批条件且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申请人(个人申办的)或呈报单位经办人(呈报单位申办的)备齐申报材料到窗口提交业务权属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受理窗口),人力资源部门窗口人员按要求在系统受理,其中,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
6. 审核。秒批办理的,系统自动即时审核;非秒批办理的,人力资源部门自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
7.审批。秒批办理的,系统自动即时审批;非秒批办理的,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
8.决定(办结)。秒批或者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审批不通过的,向申请人告知不通过理由;
9.文件送达。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如申请人或呈报单位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也可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取审批文件。
收件
根据系统提示:(1)按照网上秒批方式办理的,人才引进系统在申报材料提交后会进行自动比对,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受理通过。(2)不符合网上秒批条件但无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在系统上受理.(3)不符合网上秒批条件且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申请人(个人申办的)或呈报单位经办人(呈报单位申办的)备齐申报材料到窗口提交业务权属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受理窗口),人力资源部门窗口人员按要求在系统受理,其中,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
受理
根据系统提示:(1)按照网上秒批方式办理的,人才引进系统在申报材料提交后会进行自动比对,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受理通过。(2)不符合网上秒批条件但无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在系统上受理.(3)不符合网上秒批条件且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申请人(个人申办的)或呈报单位经办人(呈报单位申办的)备齐申报材料到窗口提交业务权属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受理窗口),人力资源部门窗口人员按要求在系统受理,其中,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作出是否同意的审批决定。
制证
审批同意的,系统自动生成调令;审批不同意的,系统自动将申请退回给申请人。
送达
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如申请人或呈报单位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也可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取审批文件。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毕业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
3学历验证材料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评审材料(无证书或证书遗失的,提供发证机关的任职文件或遗失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5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6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
7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
8近五年(2013年至2017年、2014年至2018年或2015年至2019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9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10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
11国家专利证书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12人事档案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3学籍档案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罗湖区黄贝街道经二路48号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5666584;0755-25438381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直达“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站的公交车有5个班次,10路、27路、b621路、85路、111路,“罗湖体育馆站①”(罗沙路南侧,距离大厅约500米)有较多路线,包括27路、69路、103路、111路、113路、220路、387路、b621路、m133路、m182路、m191路、m290路、m437路、m468大站快车、m468路、m520路、m526路、n14路、高峰专线183路、高峰专线5路、高快巴士12路、高快巴士200号22个班次。“罗湖体育馆②”(罗沙路北侧,距离大厅约400米)则有85路、m364路、m555路、n21路、n29路、n30路、202路、205路、214路、308路、e11路、e26路、m207路、m348路、高峰专线58路、高快巴士13号、高快巴士26号17个班次。 附近地铁站有新秀地铁站1.1公里、怡景地铁站1.3公里、黄贝岭地铁站1.8公里、莲塘口岸地铁站8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