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 证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模板.zip 离婚证.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3.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4.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6.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7.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8.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一方或双方为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无需提供居住证)。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收件

1.申请人符合条件的进入受理步骤。
2.申请人隐瞒或造假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当事人亲自到户口辖区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受理

准予受理,进入审查步骤。

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登记员打印《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4

决定

准予办理。

登记员打印离婚证。
5

制证

当事人确认,盖章。

登记员盖章 。
6

送达

离婚证。

现场颁发给当事人,解除夫妻关系。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服务厅,结婚登记1至6号窗、离婚登记7至9号窗)

  • 中心电话:

    12349、0755-25608873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0 周六9:00-11:30(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法定节假日当日正常受理业务,其它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10路、111路、27路、M133路)、罗湖体育馆①站下车(57路)、罗湖体育馆②站下车(85路、202路、205路、308路、m348路)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