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罗湖区档案局
档案延期移交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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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档案延期移交的审定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关于档案延期移交审定意见的复函 批文 关于档案延期移交审定意见的复函.pdf 关于档案延期移交审定意见的复函(样本).pdf 无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实地核查 总时限 3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档案移交进馆条件的市直单位形成的利用率较高的业务档案或者形成单位认为需要保密的档案。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罗湖区档案局(网址:http://wsbs.sz.gov.cn/apply/ui/4403000000004557664751001000369001),向区档案局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1个工作日,不纳入承诺办结时限)受理人员进行审核并做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电话一次性告知原因;需补正材料的,电话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材料补正要求。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核 (6个工作日) (1)实地核查。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 (2)审查。实地核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审批 (2个工作日) 根据审核意见,做出通过或不予通过的审批决定。
5.办结(2个工作日)
出证办结,出具《关于档案延期移交审定意见的复函》。
6.送达 通知申请人通过邮寄或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1

受理

1.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2.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电话一次性告知原因;3.需补正材料的,电话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材料补正要求;4.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1.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2.审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齐全。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实地核查,审查档案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延期移交进馆的范围。
3

决定

根据审查意见,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的审批决定。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4

制证

出具《关于档案延期移交审定意见的复函》。

邮寄送达或按约定方式送达。
5

送达

将《关于档案延期移交审定意见的复函》邮寄送达或按约定方式送达。

邮寄送达或按约定方式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罗湖区黄贝街道经二路48号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5666499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直达“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站的公交车有5个班次,10路、27路、b621路、85路、111路,“罗湖体育馆站①”(罗沙路南侧,距离大厅约500米)有较多路线,包括27路、69路、103路、111路、113路、220路、387路、b621路、m133路、m182路、m191路、m290路、m437路、m468大站快车、m468路、m520路、m526路、n14路、高峰专线183路、高峰专线5路、高快巴士12路、高快巴士200号22个班次。“罗湖体育馆②”(罗沙路北侧,距离大厅约400米)则有85路、m364路、m555路、n21路、n29路、n30路、202路、205路、214路、308路、e11路、e26路、m207路、m348路、高峰专线58路、高快巴士13号、高快巴士26号17个班次。 附近地铁站有新秀地铁站1.1公里、怡景地铁站1.3公里、黄贝岭地铁站1.8公里、莲塘口岸地铁站8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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