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养犬初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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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养犬初始登记
日常用语
养犬证
预计办理总用时
7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养犬登记证 其他 养犬登记证.jpg 养犬登记证.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可办理具体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的居民,为饲养犬只办理初始登记的。
2.为第二只及以上犬只办理初始登记的,需提供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饲养犬只的证明》。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的居民,为饲养犬只办理初始登记的。
2.为第二只及以上犬只办理初始登记的,需提供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饲养犬只的证明》。
办证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即时)。接件受理人员核对电子化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即时告知原因;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
3.审核(材料审核:5个工作日内)。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2个工作日)。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养犬登记证》结果文书,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
5.办结(即时,不含制证时间)。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件窗口。
6.送达。申请人自行至微信小程序“深圳市养犬服务”领取养犬登记证,实体犬证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罗湖区笋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99号笋岗综合楼一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2268967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笋岗村牌坊公交站、田心村公交站,18路、57路、80路、225路、322路、323路、M132路、381路、M406路、M48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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