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处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处罚
日常用语
法定办结时限
无   
业务系统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摆卖的物品或者实施违法摆卖行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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