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房屋拆除工程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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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房屋拆除工程备案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建筑物拆除工程备案回执 其他 建筑物拆除工程备案回执.png 建筑物拆除工程备案回执.pn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1、申请人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拆除文件或拆除决定文件。2、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拆除施工条件,符合施工要求。3、已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4、有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签字认可的拆除工程实施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的结论性报告。5、涉及爆破作业的,提交公安部门核发的许可意见;6、辖区内房屋拆除工程开工前备案(不含涉及保密、军用、抢险救灾、临时建筑,以及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小型房屋工程的拆除)。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预审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预受理后,申请人可邮寄材料或自行前往服务中心提交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现场退回;材料符合条件及要求的,即时予以受理。 3.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4.审批:负责人根据审查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5.办结:符合审批条件的,即时予以通过,出具《拆除工程备案回执单》。 6.送达: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罗湖区黄贝街道经二路48号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5666647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直达“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站的公交车有5个班次,10路、27路、b621路、85路、111路,“罗湖体育馆站①”(罗沙路南侧,距离大厅约500米)有较多路线,包括27路、69路、103路、111路、113路、220路、387路、b621路、m133路、m182路、m191路、m290路、m437路、m468大站快车、m468路、m520路、m526路、n14路、高峰专线183路、高峰专线5路、高快巴士12路、高快巴士200号22个班次。“罗湖体育馆②”(罗沙路北侧,距离大厅约400米)则有85路、m364路、m555路、n21路、n29路、n30路、202路、205路、214路、308路、e11路、e26路、m207路、m348路、高峰专线58路、高快巴士13号、高快巴士26号17个班次。 附近地铁站有新秀地铁站1.1公里、怡景地铁站1.3公里、黄贝岭地铁站1.8公里、莲塘口岸地铁站8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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