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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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日常用语
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全部的,可提出申请(注:每6个月申请一次,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至25日和7月5日至25日):
1.申请人为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8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伤残人民警察证》的深圳户籍残疾人;
2.申请人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经户籍所在区残联认定为灵活就业;
3.申请人以个人参保形式缴纳社会保险。
注:每名残疾人享受灵活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累计不得超过36个月。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至25日和7月5日至25日),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自审核通过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结束,予以办结。
6.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至25日和7月5日至25日),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自审核通过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结束,予以办结。
6.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该流程不计入办理时限)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送达

办理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办理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深圳市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残疾人灵活就业证明文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
    申请人银行卡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1-3号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1-3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7110718

  • 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 位置指引:

    搭乘公交:乘坐M261路、机场5线、B659路、M215-M218环线、M234路、B658路、M337路、口岸观光线(观光3线)、M436路、B868路、M410路、M411路、M415路、723路公交车,在“合水口居委”站台下车,往松岗方向步行50米抵达合水口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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