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残疾人申请居家安养服务补贴 (非持有《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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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残疾人申请居家安养服务补贴
日常用语
居家安养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特殊程序

类型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总时限 30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通知三次评估未到达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18周岁以上残疾人。2.一级残疾人。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在网上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 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 审核。街道残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组织申请人完成居家安养服务评估。
4. 审批。区残疾人联合会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 办结。审批结束后,予以办结。
6. 送达。办理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注1:居家安养服务评估为特殊环节,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内。 注2:通知三次评估未到达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2. 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 审核。街道残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组织申请人完成居家安养服务评估。
4. 审批。区残疾人联合会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 办结。审批结束后,予以办结。
6. 送达。办理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注1:居家安养服务评估为特殊环节,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内。 注2:通知三次评估未到达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深圳市残疾人托(安)养服务申请表》(非低保)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4
    申请人银行卡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1-3号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1-3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1380731

  • 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 位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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