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低收入居民养育扶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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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低收入居民养育扶助金给付
日常用语
低收入居民养育扶助金
预计办理总用时
1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领取《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的本市户籍居民可以提出申请:(一)学龄前婴幼儿。(二)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三)患重大疾病或二级以上残疾或生活不能自理。养育扶助金按月发放,低保人员发放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低保边缘人员发放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一名家庭成员只能享受一份养育扶助金。低收入居民家庭中有两名以上残疾人且残疾人员无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以及子女未满18周岁或子女已满18周岁仍在校读书的单亲家庭,可申请享受一份养育扶助金。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条件自检: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请人根据页面申请条件提醒进行条件自检; 2、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窗口人员预审2个工作日;
3、审核:街道5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完整性和正确性后,电话告知申请者,前往办事大厅提交纸质材料。
4、审批:提交纸质材料后进入提交区民政局,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对符合审批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发放发放养育扶助金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送达

按约定方式发放救助金。

按约定方式发放救助金。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2
    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1-3号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1-3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7110718

  • 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 位置指引:

    搭乘公交:乘坐M261路、机场5线、B659路、M215-M218环线、M234路、B658路、M337路、口岸观光线(观光3线)、M436路、B868路、M410路、M411路、M415路、723路公交车,在“合水口居委”站台下车,往松岗方向步行50米抵达合水口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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