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低收入家庭学生学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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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低收入家庭学生学费资助
日常用语
低收入家庭学生教育资助
预计办理总用时
7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1)已取得我市特困证,低保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2)有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以上学校。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提出申请,提交电子材料。
2、受理(当场):收到申请材料后,街道工作人员进行核验,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予以补齐后重新提出申请。
3、审核(3个工作日):业务受理后,街道审核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4、审批(3个工作日):区民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1个工作日):所有条件符合,通过审批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归档,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不通过,告知其原因。
6、送达:按约定方式发放救助金。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当场):收到申请材料后,街道工作人员进行核验,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予以补齐后重新提出申请。
3、审核(3个工作日):业务受理后,街道审核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4、审批(3个工作日):区民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1个工作日):所有条件符合,通过审批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归档,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不通过,告知其原因。
6、送达:按约定方式发放救助金。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1-3号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1-3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9752991

  • 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搭乘公交:乘坐B663在“新陂头市场”站下,步行至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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