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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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申请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提出补贴申请。2、人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补贴申请后予以受理。3、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补贴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实行初审、复审两级制度。4、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公示。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第二步:申请资料齐全的,人社部门予以受理。
第三步:人社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第四步:审核通过的,人社部门按规定进行公示。
第五步: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补贴拨付手续。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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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经济发展楼(光侨路与体育公园路交汇处)201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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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2909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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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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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经济发展楼(光侨路与体育公园路交汇处)201会议室(即光明街道原行政服务大厅副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