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延期复审)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延期复审)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特种作业操作证 | 证照 | 特种作业证-模板.png | 特种作业证-样例.pn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根据2010年5月24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经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且申请材料齐全的,转入受理步骤;2.不符合条件,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退回,并告知申请人补齐申请。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2
受理
1.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且申请材料齐全的,转入受理步骤;2.不符合条件,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退回,并告知申请人补齐申请。
1.初步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对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条件进行复查。
4
决定
作出审批决定,转入制证步骤。
对审查通过的申请人作出审批决定。
5
制证
核发电子证书。
根据审批决定核发电子证书。
6
送达
查询下载电子证书。
登录“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系统(http://cx.mem.gov.cn/)查询下载电子证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办理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43号综合办理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810117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45(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 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