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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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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证照 6a5281a7-8bca-487f-b377-e1d7d4d013e2.jpg 结果样本_02.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实地核查,专家评审,集体审查,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总时限 35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审核流程需实地核查(1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10个工作日)及集体审查(10个工作日),共需30个工作日;审批流程需审批前公示,需5个工作日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申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条件

办理流程

1

受理

受理人员核验申请人网上上传的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受理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含在办结时限内)。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可在网站上自行打印;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内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出具审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正式受理后,受理人员将申请资料流转至审核人员处。审核人员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作出审核结论并提交审批(审核阶段需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和集体审查,共计30个工作日,属于特殊流程、不包含在办结时限内)。
2.审批人员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并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不包含在办理时限内)。
3

决定

决定是否出具审批结果《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业务办结并通知申请人。

负责人员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出具审批结果《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决定,业务办结并通知申请人。
4

制证

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

申请人收到领取结果的通知后,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
5

送达

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通过邮寄领取《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收到领取结果的通知后,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文件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建设项目环保文件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4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许可条件资料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核准经营期内项目运营情况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1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8125837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市民中心站    38路、41路、60路、64路、107路、123路、232路、234路、235路、236路、374路、398路、B686路、E18路、K578路、M390(原15)路、N9路、高峰19号专线。2.市民广场东站   301路、311路、326路。 1.市民中心站    2号蛇口线(E出入口),4号龙华线(B出入口)。2.少年宫站   3号龙岗线、4号龙华线(D、A1、A2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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