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特殊程序
类型 | 专家评审 | 总时限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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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无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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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申请考核的计量标准属于《计量标准命名与分类编码》(JJF1022-2014)规定的范围;2.申请资料齐全,内容完整,所用表格采用《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23)规定的格式;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具有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4.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具有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5.配备至少两名有能力的检定或校准人员。6.向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受理。 特别说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要求,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对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内的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企业自主管理,不需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发证,不再实行强制检定。调整后,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加强对企业自主管理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和计量标准准确(详见:https://www.samr.gov.cn/jls/zcfg/jlfg/202110/t20211029_336238.html?version=2.5.40020.452&platform=win)。 |
办理流程
收件
1)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
2)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补齐补正,经补充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未退回补齐补正的,视为受理申请。
3)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
2) 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所用表格是否采用本规范规定的格式;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是否具有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4) 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是否具有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
5) 是否配备至少两名有能力的检定或校准人员。
签收和受理合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受理
1)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
2)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补齐补正,经补充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未退回补齐补正的,视为受理申请。
3)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
2) 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所用表格是否采用本规范规定的格式;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是否具有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4) 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是否具有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
5) 是否配备至少两名有能力的检定或校准人员。
签收和受理合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流程。
决定
1.申请符合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规定的,不予行政许可。
制证
1.准予许可:《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2.不予许可:《不予许可决定书》
送达
1.准予许可的颁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2.不予许可的颁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农业、畜牧业、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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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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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810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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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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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 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