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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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登记通知书 | 其他 | 模板-变更登记通知书.docx | 样本-变更登记通知书.docx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2 | 营业执照(深圳) | 证照 | 营业执照(深圳)模板.zip | 电子执照正本.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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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符合申请条件。 1.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化。 2.公司变更事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需经审批部门批准。 3.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
办理流程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受理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2.审查是否有限制办理的情形;
决定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核准登记。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核准登记。
制证
营业执照、登记通知书
送达
营业执照、登记通知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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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深圳市)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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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办人身份证明(深圳市)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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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深圳市)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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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深圳市)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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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总额的,在报纸上登载或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减资公告,及提交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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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B区一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9-2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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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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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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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市民中心站:38路、41路、60路、64路、107路、123路、232路、234路、235路、236路、374路、398路、B686路、E18路、K578路、M390(原15)路、N9路、高峰19号专线。2.市民中心东站:34路、38路、60路、64路、71路、76路区间、235路、371路、373路、374路、M347路(原76路)、M390(原15)路、高峰4号专线、高峰19号专线;B709路(停靠福中三路中国凤凰大厦北侧、诺德中心大厦南侧,非前述线路之“市民中心东站”。) 1.地铁市民中心站:2号蛇口线(E出入口),4号龙华线(B出入口)。 2.少年宫站: 3号龙岗线、4号龙华线(D、A1、A2出入口)。 3.福田站:2号蛇口线、3号龙岗线(距离最近的15出入口暂未启用);此站下车后步行距离约为地铁市民中心站出站后步行距离的3倍,请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