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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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登记通知书 其他 模板-变更登记通知书.docx 样本-变更登记通知书.docx 已关联电子证照
2 营业执照(深圳) 证照 营业执照(深圳)模板.zip 电子执照正本.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非法人企业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是否有限制办理的情形;
4

决定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核准登记。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核准登记。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营业执照、登记通知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营业执照、登记通知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深圳市)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经办人身份证明(深圳市)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中路启兴大厦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8477111(一窗通专线)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3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m295;m296;e20;e22;833 燕子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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