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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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放射诊疗许可证 | 证照 | 放射诊疗许可证.jpg | 放射诊疗许可证.pn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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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广东省辖区内开展X射线影像、介入放射学、核医学和放射治疗等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
办理流程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2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法定办理条件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法定办理条件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制证
证照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发放证照 2.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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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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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或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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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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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放射诊疗设备清单;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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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近一年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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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六)近一年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报告;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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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七)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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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八)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包含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市民中心B区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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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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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8125844、0755-8812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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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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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