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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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证照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png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pn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 总时限 | 19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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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现场审查、业务整改时间不包含在办理总时限内。现场审查10个工作日,业务整改180个工作日。一共190个工作日。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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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需要设置审批的);(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办理流程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审查(8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审查10个工作日和业务整改的特殊程序时限):受理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指派两名工作人员或者组织专家现场审查,形成《现场笔录》或《专家现场评估意见》,若专家提出整改意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出具整改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书面报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决定
决定(4个工作日):部门负责人根据审查意见及材料进行审批,准予许可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予许可的核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制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如《收件回执》等凭证原件遗失的,应当提交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
如是委托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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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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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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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成立批准文件或营利性医疗机构商事主体《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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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简历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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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及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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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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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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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医疗机构执业场所的房地产证明文件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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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医疗机构执业场所的使用证明材料(书面意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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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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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医疗机构负责人照片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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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医疗机构拟配备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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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医疗废物处理协议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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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授权委托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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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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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其他委托协议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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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信息系统建设和接入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材料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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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承诺书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深圳市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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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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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8125844、0755-8812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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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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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