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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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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其他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png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pn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3)有3名以上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 4)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具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5)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

办理流程

1

收件

政务服务人员窗口(系统)接收申请材料。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2

受理

1.符合申请条件、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将企业申办材料转交市商务局审核;
2.不符合申请条件、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短信通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查申请材料,根据申请材料提出办理意见。
4

决定

批准颁发《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审核办理意见,作出最终决定。
5

制证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出证。

开具关于同意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批复,并制证。
6

送达

申请人接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和关于同意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批复。

政务服务窗口领取(邮寄送达)证书和批复。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5-43号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8127497、0755-88127791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市民中心站38路;60路;107路;123路;234路;236路;398路;e28路;k578;m262路;m390路;n9路。2、地铁2、4号线 市民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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