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商务局
进口许可证核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进口许可证核发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模板.gif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模板.gif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将属于当年《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商品,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可以提出申请。 | ||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当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审核不通过的,网上说明原因并退回企业
自收到上报材料当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审核不通过的,网上说明原因并退回企业
4
决定
通过的,生成许可证;审核不通过的,网上说明原因并退回企业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生成电子许可证
生成电子许可证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许可证;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在系统中查看下载电子许可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5-43号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8127497、0755-88127791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市民中心站38路;60路;107路;123路;234路;236路;398路;e28路;k578;m262路;m390路;n9路。2、地铁2、4号线 市民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