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插班办理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插班办理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其他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jpg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深圳市户籍儿童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台湾户籍儿童华侨子女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
(1个工作日)申请人在收到我区发布的转学插班公告后,按规定时间上传相关电子材料。
2.审核。
(4个工作日)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在当天提出初审意见,作出初步受理决定。
3.审批。
(8个工作日)教育部门负责信息汇总、材料送审、上传职能部门验核的结果。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汇总教育局,由教育部门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社保、住建、计生、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和国土等部门审验。符合审批条件的,公告录取结果;不予通过的,不作录取。如果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于规定修改的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修改,否则过时信息无法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有关部门审验。
4.办结。
(2个工作日)材料审核结束,公布录取结果。
5送达。
①学校通知录取学生到校注册,办理转学入学手续。
转出学校:就只需要开具学籍卡。
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开具转学申请表。
②学校通知未被录取学生家长,建议回户籍地或者民办学校就读。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坪山区教育局404C(坪山区基础教育科)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4楼坪山区教育局404C室

  • 中心电话:

    0755-89353010;0755-28472605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m297路、深惠3线、e22路、m361、b851、m42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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