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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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36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在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2)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免费就读条件的学生。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小一、初一新生及未在我区申领过学位补贴的学生)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在我市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给付”栏目进行申报。已收到“免申即享”政务短信的学生无需申报。
一、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相应事项,按照办理要求和材料清单,准备资料,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材料。
二、受理;
窗口人员对电子材料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则材料流转到业务部门进行受理;预审不通过,则以短信的方式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三、审核;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核,审查通过则进入业务审批环节;审核不通过则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审查不通过原因。(秒批)
四、审批;
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审批意见。(秒批)
五、办结;
审批通过后,业务部门当天办结业务,出具办理结果并完成证件制作。(秒批)
六、送达;
无证照产生,无需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学生及家长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2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学生港澳居民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4
    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5
    亲子关系公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6
    社保缴费清单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无线下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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