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其他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其他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8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 1 | 广东省林木采伐许可证 | 证照 | 林木采伐许可证 结果模板.pdf | 林木采伐许可证 结果样本.pdf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 类型 | 书面核查,实地核查,集体审查 | 总时限 | 20工作日 |
|---|---|---|---|
| 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 特殊程序说明 | 公示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间内。 | ||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采伐限额控制在年度采伐指标之内; 2、符合林木采伐的有关规定; 3、山林权属明确、界线清楚,无争议; 4、属于商品林采伐。 |
||
办理流程
1
收件
收件。
材料符合申报条件。
2
受理
受理。
符合申报条件,材料齐全、无误。
3
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报领导审批。
对材料进行审核无误,进行公示、现场核查。
4
决定
将审批决定反馈给审查办事人员。
审批人根据审核人的审核意见及现场核查、公示的情况,做出审批决定。
5
制证
完成制证。
出具初步审查意见或者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
送达
邮寄或现场领取。
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办理窗口领取书面文件或可选择快递邮寄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17-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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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17-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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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28477000,0755-8520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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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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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坐M295路、M296路、M422路、M439路、深惠3路海滨支线、E20路、E22路、B765路、941路、M293、833路、M497路、B951路等公交路线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