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核(林业类)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核(林业类)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特殊程序
类型 | 书面核查,实地核查,专家评审 | 总时限 | 60自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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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公示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间内。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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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有适宜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包括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及数量相适应的笼舍和饲料加工、兽医、隔离观察、消毒检疫、产仔育幼等仪器设备;2.具备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1)申请以商业性利用为目的的,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野生动物或畜牧、兽医等专业技术人员1人以上(含1人);2)以科学研究、保护救护为目的的,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野生动物或畜牧、兽医等专业技术人员2人以上(含2人);3)以小型动物园或观赏园等观赏展览等为目的的,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野生动物或畜牧、兽医等专业技术人员3人以上(含3人);4)以建立野生动物园、城市动物园和大型专门观赏园等观赏展览为目的的,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野生动物或畜牧、兽医等专业技术人员5人以上(含5人);5.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合法;6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饲料要有保证。 |
办理流程
1
收件
收件。
材料符合申报条件。
2
受理
受理。
符合申报条件,材料齐全、无误。
3
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报领导审批。
对材料进行审核无误,进行现场核查。
4
决定
将审批决定反馈给审查办事人员。
审批人根据审核人的审核意见及现场核查的情况,做出审批决定。
5
制证
办结。
出具初步审查意见。
6
送达
邮寄或现场领取。
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办理窗口领取书面文件或可选择快递邮寄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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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重点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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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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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原件:0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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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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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增加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人工繁育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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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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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展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的有关说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17-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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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17-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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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28477000,0755-8520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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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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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坐M295路、M296路、M422路、M439路、深惠3路海滨支线、E20路、E22路、B765路、941路、M293、833路、M497路、B951路等公交路线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