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站博士后申请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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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在站博士后申请生活补助
日常用语
博士后 生活补助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全职在我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开题考核、中期考核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站核准备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在业务系统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可责成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后再受理。
3.审核。受理后,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即时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
4.审批。审批通过,同意发放。2个工作日内完成。
5.办结。业务办结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项内) 6.送达。资金拨付。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款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集中分批发放,一般每季度发放一次。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深圳市人才园服务大厅,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注册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并提出申请,在业务系统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可责成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后再受理。
3.审核。受理后,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即时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
4.审批。审批通过,同意发放。2个工作日内完成。
5.办结。业务办结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项内) 6.送达。资金拨付。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款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集中分批发放,一般每季度发放一次。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深圳市博士后人员(开题、中期)考核表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
    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6-15号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6-15号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8102030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 位置指引:

    乘坐公交21、26、54、101、113、123、204、209、222、223、234、 311、320、327、338、365、373、383、M372、M391、M392、M413、M433、 M435、M448、高峰专线62、高峰专线70、观光线1,在竹子林站下车; 或乘坐公交32、59、79、324、395,在市交委站下车;或乘坐公交28、49、64、202、212、213、303、317、372、377、B611、B697、E4、E6、E10、H92、K359、K384、K578、M362、M392、高峰专线58,在福田交通枢纽站下车,西行200 米。 乘坐地铁罗宝线,竹子林站B1 出口西行20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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