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核定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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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核定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待遇
日常用语
失业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停发决定书 其他 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停发决定书(模板).doc 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停发决定书(样板).doc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中断计算。中断原因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点击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跳转后输入账号密码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扫码后登录,选择险种类型含有失业保险的需要办理业务的统筹区办理核定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待遇。
2.经办部门受理业务
3.经办部门审核后停止失业保险待遇发放(1个工作日)
4.业务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1.领取失业待遇人员在柜台申请停领失业保险待遇;
2.经办部门当场受理业务
3.经办部门审核后停止失业保险待遇发放(1个工作日)
4.业务办结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建设银行新安支行社保服务点

  • 办理地点:

    宝安区宝兴路88号兴通大厦2楼

  • 中心电话:

    0755-27880256

  •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5号线宝华站C出口或11号线宝安站B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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