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无凭证跨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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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并按规定在省内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缴费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在省内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且在广东省内参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临时缴费账户除外);
  4.户籍地为广东省户籍的(最后参保地在外省且当地缴费满10年或以上的非临时缴费账户除外,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办理户籍迁移的除外)。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深圳就业并符合转入条件的或确定退休地在深圳的,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请“,填写转移申请信息,根据系统提示,提交转移申请;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转移申请后审核办理条件与申请材料(即时);
3.审核:工作人员收到转移申请后审核办理条件与申请材料(即时);
4.审批:工作人员收到转移申请后审核办理条件与申请材料(即时)
【后续流程:邮寄联系函、信息表;划拨基金】 5.办结:申请人申请转入手续完成 6.送达:申请人网上自行查看办理进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深圳就业并符合转入条件的或确定退休地在深圳的,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申请表,申请人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办理;
2.受理: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 (1)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2)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工作人员审核办理条件与申请材料(即时);
4.审批:符合条件的现场受理(即时),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告知书》;
【后续流程:邮寄联系函、信息表;划拨基金】
5.办结:申请人申请转入手续完成;
6.送达:申请人网上自行查看办理进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2
    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3
    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龙岗区龙岗站社会保障服务厅

  • 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植物园路325号(南联社康旁)

  • 中心电话:

    28307098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位置指引:

    1、乘M220、M308、M315、M316、M394、M431到鹏达路口公交站;2、乘地铁3号线到南联地铁站到A2出口转乘M394、M315、M308到鹏达路口公交站;3、乘M230、M305到慈海医院公交站;4、乘M303、315、深惠1线、深惠2线到南联路口公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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