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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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职工因工死亡,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为工亡后,其近亲属可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2、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伤残等级为1-4级工伤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提交:单位或个人在网上填写信息并提交材料。
第二步:经办机构受理(1个工作日内)
第三步: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待遇核定。(10个工作日内)
第四步: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待遇审批。(7个工作日内)
第五步:待遇发放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前台受理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
第二步:受理,对已参加工伤保险,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应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1个工作日)
第三步: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待遇核定。(10个工作日内)
第四步: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待遇审批。(7个工作日内)
第五步:待遇发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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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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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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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伤保险供养亲属待遇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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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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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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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亡职工近亲属共同指定的一个银行帐户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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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偿付申请表(深圳)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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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资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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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遗属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借记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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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被供养人全身彩色近照(深圳)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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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供养亲属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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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人委托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南山区蛇口社会保障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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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雷岭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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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2662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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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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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站:湾厦村站 公交车:22路;226路;M105路;M177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