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趸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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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趸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原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37号)、《关于完善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规定的补充通知》(粤人社发[2012]1579号)、《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条件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趸缴。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个人参保管理”—“个人趸缴登记”,根据系统提示,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上传业务材料;
2.受理:系统自动受理(即时);
3.审核:人工审核(5个工作日);
4.审批:人工审核(5个工作日);
5.办结:为申请人办理趸缴;
6.送达: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结果。
【后续流程】社保部门核定社保费,核定完成后推送税务部门扣费;办结:后续流程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现场取号办理;
2.受理: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 (1)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工作人员审核(5个工作日);
4.审批:工作人员审批(5个工作日);
5.办结: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办理趸缴;
6.送达: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结果。
【后续流程】社保部门核定社保费,核定完成后推送税务部门扣费;办结:后续流程办结。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宝安区沙井社会保障服务厅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企安路4号企业大厦A栋1-4楼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宝安区沙井服务点)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7686821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位置指引:

    公交站:上寮花园站,上南派出所站,万科星城上郡公交首末站,上寮人行天桥站 公交线路:M159路,B835路,M253路,M333路,650路,781路,M332路,337路,362路,M413路,629路,M548路 地铁站点:11号线沙井站转公交M159、650到上寮花园站下车步行约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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