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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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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单位人员在2009年7月底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的,可申请补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单位缴费管理”—“五险补缴”,根据系统提示,输入补缴信息;
2.受理:符合网上办结情形的,系统自动受理并生成补缴信息(即时),不符合网上办结情形的,申请单位预申请后,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并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经办人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现场取号,按照窗口办理流程申请;
3.审核:系统审核(即时);
4.审批:系统审批(即时);
5.办结:单位经办人在“业务申报”-“参保缴费管理”,选择“单位缴费”,自助缴纳补缴费用;
6.送达:申请人可网上查看补缴结果。
【后续流程】社保部门核定社保费,核定完成后推送税务部门扣费;办结:后续流程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说明:窗口办理补齐补正业务,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1.申请: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单位缴费管理”—“五险补缴”,根据系统提示,输入补缴信息。属于网上办结情形的系统自动受理,按网上流程办理;不符合网上办结情形的,申请人预申请后,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并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取号办理;
2.受理: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 (1)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工作人员审核(补齐补正5个工作日内) ;
4.审批:工作人员审批(补齐补正5个工作日内);
5.办结:工作人员审办完成后,申请单位操作补缴并在申请单位的社保缴费账号扣费;
6.送达:参保人可网上查看补缴结果。
【后续流程】社保部门核定社保费,核定完成后推送税务部门扣费;办结:后续流程办结。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宝安区新安社会保障服务厅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4区雅然居一栋二楼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宝安区新安服务点)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7671527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位置指引:

    地铁:12号线(南宝线)上川地铁站 公交站:流塘旧村 公交线路:395路;603路;615路;b630路直行;b631路右环;b803路内环;m245路;m246路;m259路;m38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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