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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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结算
日常用语
居保结算,出国结算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深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结算告知书 批文 深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结算告知书.pdf 深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结算告知书.pn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出国(境)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城乡居保参保人已领取其他养老保险定期待遇。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信用申报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信用申报;2、系统校验申请人个人信用情况,存在信用污点则予以相应提示不予办理,信用良好的根据业务填报申请内容并上传相应材料;3、填写和材料上传后,通过电子签名签署《信用申报承诺书》;4、系统自动进行审核,出具《《深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结算告知书》。
常规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成功后,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持材料原件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办理。
2.受理:窗口业务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清单,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业务受理告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
3.审核:社保机构养老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8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4.审批:分管局领导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审批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深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结算告知书》。 6.送达: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到窗口签收结算告知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向就近的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业务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清单,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业务受理告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
3.审核:社保机构养老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8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4.审批:分管局领导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审批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深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结算告知书》。 6.送达: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到窗口签收结算告知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南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松岭路56号南园街道办事处1楼

  • 中心电话:

    0755-12333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 位置指引:

    地铁站点:1号线、6号线科学馆站C/E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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