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
日常用语
死亡待遇,居保死亡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深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核准决定书 批文 深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核准决定书.pdf 深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核准决定书.pn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可申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及丧葬补助费。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填写相关信息,符合信用申报条件的,可以选择信用申报,也可以选择普通申报。
一、信用申报: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填写相关信息,系统检测是否符合信用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选择信用申报;
2、人员身份验证,手机扫码刷脸进行实名认证;
3、实名认证后填写死者信息,系统自动显示待遇结果;
4、后台审核申请信息;
5、审核通过待遇支付。
二、普通申报: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普通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成功后,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持材料原件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办理。
2.受理:窗口业务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清单,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业务受理告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
3.审核:社保机构养老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8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4.审批:分管局领导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审批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深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核准决定书》。 6.送达: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到窗口签收结算告知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向就近的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业务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清单,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业务受理告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
3.审核:社保机构养老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8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4.审批:分管局领导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审批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深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核准决定书》。 6.送达: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到窗口签收结算告知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龙岗区坂田社会保障服务厅

  • 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和成世纪名园3栋A座5楼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厅(龙岗区坂田分厅)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9331568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位置指引:

    公交站点:四季花城;公交线路:839路、B653路、B666路、M281路;地铁:五和地铁站

查看所有窗口信息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