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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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楼门楣招牌备案通知书 | 其他 | 一楼门楣招牌备案通知书-模板.jpg | 一楼门楣招牌备案通知书-样例.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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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深圳市门店招牌设置指引》或专项规划的要求;申请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依法取得设置户外广告场地使用权;设置区域或类型属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范围的,须符合相关的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或使用手机关注“美丽深圳”公众号;(时限:即时)
2、第二步:选择“便民服务”点击“一楼门楣招牌备案”进行备案;(时限:即时)
3、第三步:点击“在线备案”并按要求录入备案有关信息,信息录入完毕后进行提交;(时限:即时)
4、第四步:备案后台工作人员核对登记信息,若需要现场勘察的则组织现场勘查,符合设置要求的提出初步审核意见,转复审复核;不符合要求不予以备案通过,同时说明具体原因;(时限3个工作日)
5、第五步:复核人员对备案信息进行复核,给出备案结果;(时限2个工作日)
6、第六步:系统将备案结果通过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人。(时限:即时)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达服务大厅后,在大厅工作人员指导下在自助服务区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一楼门楣招牌设置备案”进行备案信息录入,提交备案申请。
3:受理(时限:即时):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需求明确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需求不明确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核(时限:3个工作日):受理后,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不含特殊环节实地勘察),提出初审意见。
5: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实施机关根据审核意见作出许可决定。备案信息录入有误或不符合规范的,将修改意见或不通过理由反馈至申请人。复核人员申请内容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给出备案意见。
6.送达(时限:即时) 申请人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个人中心查询电子证照。
收件
备案提交成功。
2、第二步:选择“便民服务”点击“一楼门楣招牌备案”进行备案;(时限:即时)
3、第三步:点击“在线备案”并按要求录入备案有关信息,信息录入完毕后进行提交;(时限:即时)
受理
符合设置要求的提出初步审核意见,转复审复核;不符合要求不予以备案通过,同时说明具体原因
审查
给出备案结果。
送达
1.申请符合规定的,美丽深圳上通过备案。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美丽深圳上撤销备案。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中心2-18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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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德雅路298号公共服务平台一楼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中心2-18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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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8212021(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咨询电话)0755-27404456(部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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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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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搭乘公交: 搭乘B949路;B958路;B960路在深圳十中站下车。 搭乘B663路;B926路;E19路;E28路;K578路左环;M206路;M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