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补办养犬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补办养犬证
日常用语
养犬证
预计办理总用时
4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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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养犬人补办养犬证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的“美丽深圳”公众号——养犬服务(电话联系所属街道执法队)或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http://wsbs.sz.gov.cn/apply/ui/0539836024442114043000440342),如实、准确填写《养犬登记表》(补办),上传申请材料目录清单中所列材料电子版,保证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2.受理(即时,自动受理):申请人材料填写完整,系统予以受理;申请人不按照要求填写或填写错误,系统自动显示问题,要求更改,待按要求更改后自动受理。
3.审核(1个工作日):各街道执法队工作人员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4.审批(即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决定。
5.办结(即时):经审核符合养犬条例规定的,将材料录入系统后正式发证。
6.证件制作和送达(即时):办证成功后可到光明区各街道执法队领取或自费邮寄到申请人指定的地点。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中心2-18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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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德雅路298号公共服务平台一楼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中心2-18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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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8212021(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咨询电话)0755-27404456(部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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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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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搭乘公交: 搭乘B949路;B958路;B960路在深圳十中站下车。 搭乘B663路;B926路;E19路;E28路;K578路左环;M206路;M387